(二)工商年检非法人分支机构:
1.《工商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副本(无副本的提交正本);
3.加盖企业印章的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隶属机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许可(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需要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专项许可(审批)复印件。
(三)外国(地区)企业承包工程、承包经营管理、外国银行分行、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
1.《工商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副本(无副本的提交正本);
3.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许可(审批)的需要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专项许可(审批)复印件。
工商工商年检应提交资料
1、 年检报告书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企业有多个副本的,要提交所有副本)
3、 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 前置审批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年检重点审查标准
1.上年度未参加年检或本年度逾期申报年检;
2.未按期取得专项许可(审批)、许可(审批)期限已届满或失效;
3.注册资本逾期未缴齐;
4.改变登记事项未办理变更登记;
5.已经立案拒不接受调查的;
6.其他需要重点审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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